仅以阿道司·赫胥黎《美丽新世界》中:不用说还有衰老、丑陋和性无能的权利,要求生梅毒、得癌症的权利,食物匮乏的权利,令人讨厌的权利,为明天担惊受怕的权利,感染伤寒的权利,遭受种种无法言说的痛苦折磨的权利。”展开。 无论贞洁还是什么可能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之上的某种东西,绝不是我们在进行交合之后,就会失去从而陷入某种黑暗的境地。仿佛人的纯真来源于身体,仿佛某种行为会使灵魂永久腐坏,仿佛人与人之间一旦发生了什么,一个人便不再完整,不再干净,甚至不再配得到爱与幸福。人们拥有把自己或自己所属的东西,以一种看似无价值甚至愚蠢的方式交给别人的权力。这当然可能导致欺骗、伤害、痛苦与后悔,以至于在某个深夜痛苦于自己的愚蠢,我们也仍应拥有这份权力。这份权力,从不应是法律、年龄,或者某种更高级别的指导授予我们的。它是人自诞生之初,作为主体本身便拥有的东西。且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,它甚至包含了犯错、受伤与堕落的权利。因为如果人只能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活着,那么所谓自由,不过是一种经过包装后的圈养。所以问题从来不在于14岁、18岁,或者某个被数字划分出来的界限。这些界限本质上只是社会为了处理责任、风险与犯罪所建立的一种秩序工具。它可以是必要的,却不能被神圣化。一旦人们开始把年龄等同于灵魂是否完整,把身体经验等同于人格是否堕落,那么法律便不再是保护人的工具,而会逐渐变成一种新的宗教。人们首先要明白,贞洁从不只是身体赋予我们的一种概念。又或者说,就算贞洁算是一种完善的社会机制,但人从来不是为机制而活的。首先应当将纯洁这一概念从人的价值体系中剥离,我们才有资格继续讨论这个问题。难道我失去了某些固有的东西,我就失去了爱、幸福、健康、坚强,以及某些良好的品质了吗?难道我就不再是我了,而变成了另一种因堕落从而不能称之为人的怪物了吗?我们不能一边高喊着女性应当丢下贞操的观念,一边又以此为基础重新铸建高墙。仿佛嘴上否认纯洁,心里却依旧在偷偷为失去定价。人不应该因为某种经历,而成为一种永久失格的存在。否则所谓纯洁,本质上不过是在把人商品化。如果说这一切是为了保护,那么真正应当针对的,是一切犯罪者、欺骗者与操控者,而不是限制我身为人的某种本来便存在的权力。因为他人危险的行为,从而让我的权力受损,这真的是正确的吗?因此比起用一种强制且直观的方式去封锁人的欲望,也许更重要的是:让人从小理解性、理解责任、理解他人与自身,理解痛苦与后果。否则我们得到的并不是公平,只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安全来掩饰一次针对性的围攻。